近期,广西南宁当地网友吐槽“道路停车收费太贵”成为网上热点。而一份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慧泊公司)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也浮出水面。据报道,“慧泊停车”运营停车位超3万个,几乎南宁路边所划停车位都归其运营。
另据悉,5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已解除《合作备忘录》。据自治区有关部门介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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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的通报中提到了两个关键点耐人寻味,一个是特定企业、一个是公平公正原则。高院的表态阐明了法律以及司法部门存在的意义,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有法外特权。
司法部门面对的是社会公众,不为特定个体服务,就是因为一旦司法部门和企业走得太近,将可能影响法院的判决,有可能让法律失去公平公正。试想,一旦产生纠纷,你是支持谁?瓜田李下,你又如何说服大家相信一定会区分公与私?显然,当合作备忘录签下的那一刻起,公正的立场已经发生了偏移。哪怕没有,公信力也受到了侵蚀,让一级法院的形象为某个企业背书,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青秀区法院对此的解释是,根据“智慧停车”系统来查找被执行车辆,能助力案件“查人找物”。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如果是为了化解执行难的问题,其实签不签备忘录区别不大。公民和机构都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责任和义务,隐瞒不报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法院方面想达到了解线索的目的,对方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配合,何必多此一举?
倒是南宁慧泊公司的解释,让公众产生了疑问。5月10日,在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以后,慧泊公司公众号“慧泊车服务”也发表一篇文章,《全市首创!慧泊公司与青秀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恶意欠费实行诉讼追缴》。这篇文章表达了另外一种可能:合作催收。
南宁道路停车昂贵收费争议不断,根据其收费政策,如果在南宁市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一天,将被收取102元的停车费。显然,面对这么高的停车费,欠费、拒缴、或者提起诉讼、提出质疑的人肯定不在少数,可以说,慧泊公司想追回欠费,不让所谓的恶意欠费的事发生,将收费推行下去,这样的愿望是非常迫切的。
所以到底是助力案件“查人找物”,还是合作催收?两种说法到底哪一个更接近于真相,我们拭目以待。
就在昨天,据媒体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已派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司法部门是国家公器,以守护公平正义为天职,不是某些人的私人工具。我们也期待,当地政府成立的专项工作组,能早日调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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