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资料图片)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
时 间:2023 年 1 月 5 日 14 时
地 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保税科技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现场审议以下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
的问题。
五、董事会秘书宣布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股东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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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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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顺利实施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打造“一流大宗商品智慧物流运营商”的战略目标,增强公司
发展动力和行业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与共青城胜帮凯米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和上海胜帮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帮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
购基金--共青城保税胜帮物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保税胜帮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保税胜帮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胜帮基金,后
续将聚焦于仓储物流及其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的并购投资活动,助力公
司抓住并购发展的市场机遇以及夯实公司自身的规模化发展目标。
保税胜帮产业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胜帮基
金作为保税胜帮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比
缴出资98,000万元(占比49%)和101,000万元(占比50.5%)。保税胜
帮产业基金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1%,各合伙人按认缴
比例实缴,后续的实缴出资将视实际被投项目的进展情况而定。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胜帮凯米和胜帮基金的控股股东均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陕煤集团”)
。胜帮凯米现持有公司 7.7%的股份,
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胜帮基金。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胜帮凯米和胜帮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交易止,公司与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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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米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胜帮凯米和胜帮基金的基本
情况如下:
(一)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M58048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法定代表人:荣先奎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05 月 3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ATBF6H
法定代表人:荣先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 432
号 5033 室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胜帮基金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 业 协 会办 理了私 募 基 金管 理人备 案 登 记, 管理人 登 记 编码 :
P106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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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占比 0.5%;公司(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98,000 万元,占比 49%;
胜帮凯米(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01,000 万元,占比 50.5%;各合
伙人首期出资比例为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1%;
退出期为 3 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次数不超过两次,每次延长期不超过 1 年;
投资的最终决策,包括制定投资及退出策略和批准投资方案和退出方
案等。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 5 名,其中陕煤集团提名 1 名委员,胜
帮基金提名 2 名委员,公司提名 2 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每名委
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所做的决议必须获得有表决
权的全体委员 4/5 以上同意方可有效通过;
的 1.5%提取管理费;退出期内,每年按尚未退出项目投资金额的 0.75%
提取管理费;延长期内不再提取管理费;(2)管理费每季度为一个
收费期间。但若首个收费期间或最后一个收费期间不满一个季度的,
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该期间的费率×该期间实际天数
/365。
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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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人应当在 2 个月内组织分配。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
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1)分配全体合
伙人的本金:按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
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分配全体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
入的,则继续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
额达到以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收益率
(单利)计算的金额;(3)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1)、(2)轮
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入,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 20%分配给基金管
理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通过利用合作方雄厚的产业背景、资金优势和强大的项
目挖掘等能力,结合公司优秀的仓储行业管理经验,共同推进对优质
仓储物流资源的投资、布局与整合。后续,公司可通过行使未来对并
购项目优先收购的权利,获得优质项目资产,扩大仓储规模,帮助公
司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保税胜帮产业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
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
投资风险。保税胜帮产业基金后续的实缴出资进度将与实际被投项目
的进度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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