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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Copyright 2015-2022 海峡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10 联系邮箱:396 029 142 @qq.com